陆庆和:女大当嫁
[2007-12-03 09:58:39]

作者:小熊

      1968年9月9日,我登上了开往内蒙古的列车的。记得头一天晚上,妈妈在给我整理行装时,突然哭了:“你们这些女孩到了那儿,如果坏人把你们强奸了,怎么办呢?”“这怎么可能呢?”我安慰她。我当时把要去的边疆想像得非常可爱,对北京那可怕的无休止的政治斗争感到厌倦,觉得只要我好好劳动,或许会有一种新的生活等待着我。我的母亲十分明智,只送我到家门口。否则当她亲眼看到火车站上痛哭离别的场面也许会昏倒的。说实在的,我当时很想离开北京,父亲的被审查,给我带来了巨大压力,我的行动常常受到一些人的监视,在北京我感到窒息,所以当火车开动时,我只感到一阵轻松。当我坐下,回头一看,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坐在位子上,一百多人还都挤在窗口不停地哭着喊着,这时我才突然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凄凉—从此,我就不是北京人了,是内蒙的农民了。而那里到底怎么样呢?
   
      当我们来到土默特左旗北什轴公社南什轴大队第一生产队的时候,受到了比我们想象中要热烈得多的欢迎。前来看热闹的社员把我们包围了。人们微笑着,叽叽喳喳地用我们一时还听不懂的方言议论着。年近六十的老队长给我们一个个地端来了红糖水(当地的水又涩又苦,当地的农民怕我们嫌水不好喝,特地往水里放了许多糖)。看着那一张张陌生但热情的脸,使我深受感动。所以,我很快给母亲写了一封信,把这感受告诉她,叫她放心。
   
      不过,一年以后才从一位当地的媳妇那里得知,在我们未去之前,小队开全体社员大会,讨论要男知青还是女知青时,大家以队里光棍多为理由,一致决定全要女的。因此,当我们九个女知青一进村,马上就被人们评头品足了一番。据她说,社员们都称赞老队长有眼光,挑的闺女,个个都长得“拴正”(当地方言,即“五官端正”之意)。队里的光棍以及他们的父母们为我们的“入社”着实兴奋了好几天。
   
      大概是由于这个原因,在一开始,生产队从干部到社员,都十分关心我们。队长亲自教我们用灶和风箱作饭。每人在经历了火的洗礼—烧掉眉毛和前额头发之后,终于逐步学会了当地农民的生活方式。我们家里,时常有人来串门,有成群的青年男子,也有已婚的男人,还有年龄与我们相仿的闺女们。总之,开始的一个月,我们是在十分新鲜极度兴奋的状态下度过的。但是,不久,一件偶然的事件,极大地刺激了我们。
   
      一天,我们走在出工的路上,突然看到几条狗围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女婴,正在吃那孩子的肠子。第一个发现的同学,尖叫起来,在场的知青全惊呆了。但当地的社员却若无其事地走了过去。“这是谁干的?是犯法的。”我们气愤地追问。“这有什么?俺们这儿自古来就有这样的习惯。女娃不想要,就扔了。要是娃多了,男娃也照扔。”听说,只有1964年四清工作队在的时候,才禁止当地农民弃婴。但工作队走后,又故态复萌了。这种风俗,实际上直接造成了当地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,所以那里有不少成年男子结不了婚,只好打光棍。因而,在农民眼中,我们的到来,真是给他们带来了结婚的希望。慢慢地,大家混熟了。有人就开始问我们,有没有找婆家。大家觉得很可笑,回答说没有。但社员们并不完全相信,因为在当地农村十五、六岁定亲的非常普遍,而我们九个人当时都已超过了这个年龄。他们在暗中自己作着调查。
   
      “你们别瞒我们了,”一天,一位媳妇跑到我们住处,“你们当中的×××就已经有了男人。”她说的是我们之中的一位同学,她在北京就和一位男同学谈恋爱了。那个男生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公社插队,大概是他与那个村的农民说,他有女朋友,而农民则按照他们的推理认为一定订了亲。大家听了这话十分不高兴。那妇女的一席话,也使那个女同学十分的难堪。在那个极左的年代,在我们这些受过大革命洗礼的青年学生中,恋爱与婚姻是一个当时被视为不洁甚至是禁区,大多数人都以不谈不想为正确。即使那位正在恋爱的同学,也有一次对我说:“人为什么要结婚呢?想想太可怕了。”
   
      秋收过后,有些同学回了北京,但大部分同学留下来,与贫下中农一起“干革命”。当时内蒙古揪所谓“内人党”搞得较凶,知青们因为有些文化,所以大队小队指派我们记录或整理材料。为了调查核实情况,我常常往农民家中跑,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,倾听并记录他们的意见,再向大队干部汇报。由于自己的父亲还在受审查,我从不对村中的大的分歧发表意见,主要是听,并且尽量比较客观地汇集他们的想法。通过调查,渐渐地也得到了队里不少人的信任。许多人除了向我表示对这种人整人的运动的厌倦外,也跟我谈了不少他们个人的经历,婚姻的痛苦与烦恼。这使我对当地农村妇女及其婚姻状况有了较深的认识。
   
      那里的农民祖上大多是从山西和陕西逃荒来的。这里的土地肥沃,辽阔。最大的不足是缺水。遇到大旱之年,有时会颗粒无收。到这时,妇女首先被卖掉去换取粮食。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婆婆告诉我,她因家里穷,十三岁作为童养媳被卖到这个村的一个姓韩的人家。她的婆婆,是把她作为一个女仆来使唤。要她做许多家务,喂猪,农忙时还要下地劳动。她的丈夫当时是一个非常老实、勤劳、沉默寡言的青年。只知道劳动,对母亲百依百顺。而他的母亲,也就是这位妇女的婆婆不准许两个年轻人在一起。晚上婆婆睡在他们俩当中,人为地把他们隔开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情窦渐开,她有意识地接近她的丈夫,但只要一走近,那婆婆一定会咳嗽暗示禁止。而她的丈夫很怕自己的母亲,总是低着头从她面前走过。到晚上,她有时睡不着,等着婆婆睡着后,就瞪大了眼睛朝她的丈夫那边望,多么希望他能醒着……“他就像个活死人”,这位老婆婆一边回忆着,一边流下了眼泪。在她十七岁的时候,当地遇上了大灾荒,韩家为了活命,把她卖到了河北的一个农民家。她与那人生了一个女孩。但不幸得很,河北省闹瘟疫,她男人死了,为了生活,她被迫改嫁。后嫁的丈夫又死了,这时她想到了老韩,她带着孩子沿途要饭,千里迢迢又回到了她第一个婆家。那时婆婆已死,老韩虽人到中年,但因为穷,仍是独身。他什么也没说,收留了她们母女俩。老韩与这位妇女没有再生孩子。她的女儿已经出嫁,常回来看两位老人。她很爱自己的后父,说他非常善良,对她像亲生父亲一样。这位老婆婆的最后结局还是不错的,很多妇女被卖后,也未必逃得脱死亡的命运。
   
      我本以为像老婆婆这样的遭遇都是解放前的事,解放后的妇女是彻底翻身了。但越和村里的妇女接触,越感到事实并非如此。
   
      内蒙的冬天太冷,什么活也不能干,我当时每天用一两个小时教五六个闺女识字和算术。当地女孩子从小失学的人很多,一方面是因为穷,另一方面父母认为女孩子反正要出嫁,是人家的人,用不着花钱送她们去上学。不识字,闺女们深感不便。经队长同意,在生产队的一间屋子里,闺女们每晚学习两节课。(白天女孩子在家要作家务)。几天之后,一位中年妇女也主动跑来学习。她叫兰花,甘肃人,是两个孩子的母亲。有严重的关节炎(关节已经变形),走起路来摇摇摆摆。自从进了识字班,她每天总是第一个到,最后一个走,非常认真。但没想到,一个星期之后,兰花的丈夫在我们上课时闯了进来,命令她回去看孩子。我知道兰花的孩子大的九岁,小的六岁,她离开一会儿是没什么问题的,就对她丈夫说:“你在家看一下不成吗?她在这学点文化有什么不好?”她的丈夫一听,大叫道:“我从来没看过孩子,我们家出了事,找你算账。”说完,愤愤地走了。我当时很奇怪,怎么会出事呢?在场的闺女们说:“他哪是为了孩子,他是怕把兰花给学跑了。”这一解释,更让我莫明其妙。
   
      一天下午,兰花到我家,跟我讲了她的身世。她是甘肃人,家里很穷。十五岁那年,家乡闹饥荒,家里人饿得没法,就把她许配给离她家一百多里地的一个姓张的人家,换来了一百五十斤小麦。她到张家以后,那个男人对她非常凶狠,常常动不动就打她。两年后一天,她趁人不备,偷偷地跑了,跑了两天两夜,回到了娘家,没想到,她的哥哥大骂她,说既然到了张家,就不该偷跑回来,再苦也得呆在那儿。因为已经吃了人家的粮。但兰花表示,她死也不肯回去。她哥哥不由分说,用绳子把她捆起来,放在驴车上,给张家又送了回去。在离开娘家时,她大声地向妈妈哭喊着要求留下,母亲哭着对她说:“苦命的孩子,娘实在是没办法啊!”她被送到张家时,天已经黑了。她哥哥给张家赔了不是,当时就走了。她被关在一个柴房里,只听门外有人议论说,”等明天再收拾她,打死她也活该。”她想,与其在这儿等死,还不如再逃。她磨断了身上的绳子,趁着天黑,从村里逃了出去,她认准了北斗星没命地往北跑,因为她听村里人说,北边有一个火车站。在天刚亮的时候,她终于到了车站。在那个车站,一个穿得很体面的男人,给她买了吃的。并告诉她说,他是内蒙人,正在招女工,问她去不去?她一听,就乐了,马上说:“去!去!”那男人指了指身边年龄与她相仿佛的几个女孩子,告诉她,她们都是他招来的。那些女孩子像她一样面黄肌瘦,那年甘肃遇到大灾,灾民遍地,许多农民特别是女孩子都为饥饿所驱使,盲目地向外跑。不幸的兰花,也加入了她们的行列。那男人实际上是个人贩子。一到内蒙,马上以五百块钱一个,把她们分别卖到了几个村里。她被卖给了本村姓孟的农民。她毕竟是经历过一次磨难的人,面对着眼前这位长得十分端正,态度比较温和的男人,觉得也许他比前头的男人要好得多。因而她并没有反抗,就与他同居了。婚后,丈夫对她虽从来没打过,但因为有外遇,常常夜里不回家。她很苦闷。但这个村里,她举目无亲。她想跟这个村里的人谈话。一开口,大家都笑她的甘肃口音,她只能闭门不出。她本希望跟现在的丈夫好好过日子,但发现她的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。她的婆婆早死了,只有一个小姑子一直对她很关心,常常陪她说话。她的公公是个非常忠厚的农民,在生活上保证她有吃有穿。她还能说什么呢?她只是得不到丈夫的体贴。最使她伤心的是她坐月子那一阶段,男人整天不回来,她生了孩子,头一天就下地自己洗脏物,照料孩子,没有婆婆,小姑子太小,一切都得自己来。这样,她生第一个孩子就在月子里得了病。浑身骨头痛。第一个生的是女孩,第二个又是女孩子。男人就更不高兴了。渐渐地,她得知丈夫在村里是有名的“浪男人”,有些已婚的妇女常与他打情骂俏。她们常在自己男人外出时招兰花的丈夫去过夜。兰花有时晚上出去找他,但她不知道哪个女人把他的男人夺走了。不但一无所获,还常会受到村民们的讥笑。
   
      她已经对丈夫完全失去了信心,她只想识字,要自己写信给自己的亲人,让他们来找她,给她撑腰。兰花经过一年的努力,终于给亲人发出了第一封信。在1970年6月的一天,兰花的哥哥突然来了。他向妹妹表示歉意。说是当时太糊涂,他事后听说那张家是如何残暴地待她,并准备把她往死里打时,非常地后悔。她的母亲临死时,还一再说对不起自己的女儿。哥哥本以为她可能死了。一听说她还活着,就马上赶来看她。听她哥哥说,当地生活比以前好多了,早要是这样,也不会让妹子吃那么多苦。但他觉得内蒙的生活还是比甘肃好,让妹子好好在这过日子。“你男人说什么?”我问。“他怕我跑了,一个劲儿地在俺哥面前说俺的好话。”打那以后,村里的人们都发现,兰花的男人收敛多了。当地的农民,能组成一个家是不易的。尽管有些人在外面“浪”,但也并不希望失去自己的老婆。兰花哥哥的出现,对她的丈夫是有一定威慑力的。后来我才知道,困难时期,被卖到内蒙的甘肃和河北的妇女相当多。有些男子对外来的妻子很尊重,两口子日子过得很和睦。但也有兰花这样不幸的妇女,与并不爱她的男人在一起。更有甚者,有些女青年因为年龄太小,当关起来面对一个要与她同房的强壮的男人,竟有吓死的。在我们队,有人指给我们看一位老实巴交近三十的农民,说他曾花四百块买了一个十三岁的甘肃女孩,可能那孩子是害怕,或是长期的饥饿,身体病弱,到他家几天后就死了。听说她的母亲一同被卖到邻村,当那个母亲听说女儿暴死的消息,差点疯了。
   
      当地土生土长的女孩子,命运比这些外来妇女要好些,但买卖婚姻的风气很甚。女孩子大多十五六岁由父母定亲,然后男家每年要送彩礼,我们在的时候,多的已达到一千多元才能娶得起媳妇。而这一千多元,对60年代的农民来说,是一个很吓人的数字。女家拿了人家的钱,就是人家的人了。不管你爱与不爱。当然,也有自由恋爱而结合的,这需要男女双方都有相当的勇气,双方的父母也比较地开明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许多男子因为穷,即使人到中年,也无结婚的财力。我终于明白在这样的地方,我们这些女知青要想独立地生活,实非易事。
   
      半年后,我们就渐渐听到了有北京女知青嫁给当地农民的消息。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对此话题十分感兴趣。有时故意在我们面前大谈特谈。“青年们结婚不要钱”这个诱人的消息,在农民中迅速地传开了。渐渐地,从我们知青的内部也得到了证实。在这些女知青中,有属于出身不好,觉得前途无望的人,只想嫁给农民了此一生的。也有情投意合,相爱而结合的(为数甚少)。还有属年幼无知糊里糊涂与农民同居的。我就听一位有这样经历的别村的女知青对我说,她因为父母都被关起来审查,非常孤独,有家农民一直照顾她,后来把她“照顾”到了自己家去。他们的儿子就与她同居了。后来她的母亲从“牛棚”里放出来,一听说此事,就马上打电报让女儿回北京。直到跟母亲长谈之后,她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。我真奇怪当时怎么那么糊涂?”一回忆此事,她就非常后悔。回村后,她再也没到那家农民家去,因为并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,(当时两人也都没到结婚年龄)所以,那家农民也没有再找她的麻烦。
   
      到了1969年下半年,不少地方出现了诱、逼、压女知青与当地农民结婚的现象。例如:凡是与当地农民订婚的女知青,工分就比一般知青高。有的村干部主动当红娘,如遭到拒绝,就降低那个女知青的工分,使她靠那点工分活不下去。我们因为九个人在一起,加上大队小队的干部没有这样出格的,所以当时在本队并没有感到有特别大的压力。
   
      但是,我们并不知道,我们小组的组长,已悄悄地与当地的一个姓秦的农民儿子定了婚。当时,男方还在当兵,所以知青谁也不知道。但村里的农民早已察觉了。那年冬天,我们都回了北京,只有组长还留在村里。因为她当时被另一个小队借去当会计,要年终结账,不能走。但不久,我们在京的知青就听说她疯了。为了弄清到底是真是假,我就先回了村。进村后,直奔我们家,但家锁着。有人告诉我,她在秦家。我找到秦家,她果然躺在他家的炕上,脸色发青。但跟她交谈,并没发现有什么不正常。我把她接回了自己的家,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,她笑笑说,什么也没有,就是有两天,她想哭,想笑,就把农民吓坏了。不一会儿,曾在前一阵陪过她的两个当地的闺女来了。她们告诉我,组长是被吓疯的。那天晚上大约已经十点多了,她们三个人正坐在炕上说笑,突然一个闺女发现窗外的风片片上有一双眼睛,直钩钩地盯着她们。内蒙由于天冷,是两层窗。里面是玻璃,外面再加一层纸糊的活窗(当地叫风片片)。估计那人是先把窗纸舔破了,然后才凑上前来吓唬她们。三个人一见此状,都吓坏了。不一会儿,那人走了。两个闺女回头一看组长,只见她浑身不停地抖着,按也按不住,叫她,她也不答应。她们俩怕极了,只好开着灯睡觉。一开始,谁也睡不着,但后来实在太困,两个闺女朦朦胧胧地睡着了。等她们一觉醒来,天已大亮,看见组长瞪着大眼,望着天花板。她们摇摇她,她大笑起来,这可把两个闺女吓坏了。赶快往家跑。路上碰见一位大队干部,告诉他我们的组长疯了。“瞎说!我昨天看见她还好好的。”那干部头也不回地走了。到了快晌午时,有人从我们知青屋前走过,听见里面有人大声唱歌,那不是唱,简直是嚎。不一会儿,许多人好奇的人都聚在墙外,那位大队干部走过,一了解才知确实出事了。他和几个干部进屋一看,组长还躺在床上,头发散乱着,一见他们进去,一下子由唱变成了哭。当天,跟她定婚的秦家农民,就派人把她接去了。为什么要吓她?两个闺女天亮时,曾听见有人从门前走过,说“昨晚可把××(组长的名字)吓坏了!”说完哈哈哈地笑着走了。听不出是谁,但肯定是青年。而与组长定亲的秦家人说,肯定是他们的仇家××人,他们听说她要和秦家结亲,想害她。据大队干部推测,可能是当夜值班的民兵开玩笑。于是找到那两个民兵,他们死活不承认。事情已经闹得这么大,又没有别的证据,谁会承认呢?等我回到村里时,组长谈吐都很正常,我劝她回了北京。当时大家都以为她只是一时的错乱,过一段就会好的,谁知这一次恐吓竟造成了她终身的大害。
   
      她的第二次发病是在第二年春天的知青大会上,大家都看到了她是怎样的失去了常态,又哭又笑。我们相信她是疯了。组长因此很快地调回了北京。她的病时常发,所以婚事自然告吹。这件事对我们其他八个人的刺激是太大了。
   
      内蒙由于与苏联边境关系紧张,很快就军管了。军管会在进驻内蒙后不久,连续拘捕或处分了几批强奸女知青的流氓以及以权欺辱、奸污女知青的干部。情节恶劣者执以死刑。
   
      从1969年开始,就有知青上调进城工作的了。这样,随着一个个知青的调离,农民们与知青结合的希望也就日渐淡薄了。到了1971年,我们队只剩下我一个人了。(因为父亲的历史问题,我当时是没有资格进城工作的)。我的母亲听说这一结果,跑到调回北京的同学家里大哭了一场。已经调到旗里或呼市的同学,也常回来看我,替我担心。一位1971年初已经调回北京的同学,特地又从北京回到内蒙,陪着我一直到秋收。直到她母亲一再打电话催她回去分配工作。我知道她们担心什么,但我在她们面前仍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。说不担心,那也是假的,但直到我真的一个人留在了村里,才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。也只有在这时,才真正了解了农民的善良与纯朴。
   
      首先是队里的干部格外地照顾我。不管大队还是小队,一有会,就派我去。因为开会的工分最高,又最省力。农忙将开始之时,我就被派到了瓜地与两位老农相伴。瓜地是技术活,活不重,一到瓜熟,每天都可吃到上好的瓜。粮食收下来,我又被派到场上,经常参与分粮记账一类的工作。即使一年一度的兴修水力,是比较苦的,队长不让我去挑担(而我们刚去的两年,都被派去舁土,我的腰可能也是那时扭伤的),而让我挖土方。每次量方,总给我多报些,有时看见我惊讶的样子,向我眨眨眼笑笑。冬天,妇女们在场上摘麻,我总摘不多,记工员拿到我的麻,总是多说点。这样,一年干下来,我成了队里能拿到分红款的七家中一家。当时因为工分值太低,大多数农民,一年干下来,除了分到粮食外,一分钱也得不到,他们只能靠养鸡养猪来换钱。所以有的农民跟我开玩笑,说我是全村的“地主”。如果按人均收入来说,我大概是最高的了。不过,那一年我也只分到四十多元。但在前一年,我只拿到十元,并靠着这十元过了一年。相比之下,我当然十分满足了。
   
      冬天到了,天渐渐冷了,但村民们却用他们那坦诚的胸怀,温暖着我的心。
   
      每天早上吃完早饭,会有七、八个八、九岁的孩子跑到我这里来,讲童话、唱歌给我听。我呢,尽可能地拿一点糖果招待他们。下午,每星期有两次妇女们的集会在我家举行,那时常常要读文件,读完后,自然是张家长李家短地拉呱,会听到许多趣事,有人说起笑话来,会笑得大伙都倒在炕上。有时一些男青年成伙地跑来串门。有聊政治、生产的,也有对我去留婚嫁的试探性发问。晚上七点半以后,就有两个闺女来陪我,她们把针线活拿来做,边做边说话,不到十二点是不会睡的。我曾试着跟她们学做布鞋,忙了好久,做出来的鞋两边向上翘。两个闺女见了大笑起来,说“这是哪家的船?”我的这双船鞋,常常成为她们的笑料。我呢,也说:“这证明我做不了你们农民家的媳妇”。当地的妇女结婚后,她的女红技术,是通过丈夫身上衣、脚上鞋看出来的。在这方面我自叹不如。
   
      这样,自秋收以后,我的家几乎从早到晚地不断人,日子倒是过得很充实。但随着年关的接近。人们都忙着准备过年,到我家串门的人也就少了。一天晚上,天已经黑了,我正在吃饭,突然听到门响,我问:“谁?”没有回答。过了一会儿,门又响了,再问,又是沉默。我有点火了,就说:“是哪个王八蛋,快点说!”但依然只听门响没有人声。我马上想起了组长的遭遇,确实有点害怕。但一想,时间还早,不会有什么事的,因为一个小时之后,两个闺女就会来了,我只要不开门就是了。不一会儿,声音消逝了。但当时我也没有去开门,谁知道那人走了没有。第二晚上,又有人把门弄响了几次。我警告说:“你明天再来,我就杀了你!”第三天我下定决心,不能再这么下去。我在门栓上涂上了油(为防止开门时有声音),把菜刀放在门边。到六点多,门又响了。我轻轻地打开门,右手持刀,左手突然伸出去,一把抓住了门后人的一只胳膊。在抓住的一刹那,我的心抖了一下,我没有想到这人离我这么近,但也就在这同时,我听见了一声尖叫,定睛一看,原来是个十四、五岁的男孩,他一看见我手中的刀,马上说他是闹着玩,让我饶了他。但我仍声嘶力竭地对着他大喊道:“你再敢来,非杀了你!”我当时听见自己的声音都有些异样,是气愤?恐惧?还是什么,我也说不清楚,反正我事后想起来仍有点害怕。在冲出去之前,我是打算拼命的,但是若真是个成年男子,我是否敢举起这把刀?我也不知道。因为等那孩子走以后,我浑身还有点发抖。
   
      这事很快在村里传开了,那孩子的父亲亲自上门来道歉,希望我不要向上汇报。大队的治安主任跑来安慰我说,今后要让民兵每晚多从我门前走过,保证我的安全。他也会时常来看看我的。(后来他确实是那么做了)我想,也许我那天表情很可怕,把那个孩子也吓坏了,才会引起村里人如此关注。后来听说村中人可为那孩子担心了几天,说要是我到上面去汇报,没敢定警察会把他抓去,所以在大家的劝说下,他的父亲赶紧来说好话。此事使村里不少人改变了对我的看法,有个跟我关系很好的青年说:“我们原来看你成天笑眯眯的,当是个好脾气,没想到你还挺厉害。”我笑笑,还能说什么呢,也许是一种出自本能的自卫吧。
   
      一年一度的春节到了,这是我在农村过的最愉快的一个春节。妇女们教我做当地的点心,青年们和我一起包饺子。他们叫我大年三十一定要熬年(年三十晚上不睡觉等财神爷下凡)。因为往年在农村过年时,我都不熬年,农民说所以我运气不好。年三十,两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受他们父母的派遣,特地来陪我。(陪我的闺女要在家中接神。)到一点多钟,我看他们困极了,还强打着精神,我让他们回家,但他们不肯,说是父母怕我害怕,才让他们来陪我。现在不能回去。听了这话,我十分感动,从心里感激这些善良的人们。
   
      年后,大队会计跟我谈了一次话,问我将来打算怎么办?是等机会进城呢?还是在农村找个对象?如果是后者,大队会另外安排工作,让我去教书,保证我结婚后也饿不着。他让我好好想想,给他个答复。我知道他完全是好意。这个问题,我确实也认真地考虑过,对那些经常来串门的未婚青年,我也一个个地作过详细地观察与比较,不知怎的,也许是太了解了,没有一个人能使我动心的。虽然我也曾收到过他们之中有的人的情书,但考虑再三,决定不予答复。我不想伤害他们,我还存着回城的希望。不过,有时身体不好,病在床上,一种无名的孤独袭来,真有点支持不住。有时我问自己,到底能支持多久?我没法回答。所以,过了两天,我对大队会计说,我还想等一年。他点点头,说他知道了,他和大队的领导都会帮助我的。在1972年里,凡是有上调的机会,大队的干部都一再把我推荐上去,大队的书记还直接与招工的干部进行了长谈,帮我说了不少好话。多亏他们的帮助,我在1972年底,终于被调到旗里做了中学教师,结束了四年的农村生活。
   
      现在,我虽然已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苏州,但还时常回想起那难忘的土默川,忘不了那些与我朝夕相处,给了我无限关心与爱的人们。
   
     (陆庆和,1968届高中毕业生,1968年到内蒙家区插队,现在苏州大学中文系任教。)

网友评注:

嫁,也要嫁个好的. 张贴人: 燕园春呓 于 2006-08-20 14:49
干得好还不如嫁得好呢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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